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县总人口(户籍人口)为285293人,男性人口150496人,占52.8%;女性人口134798人,占47.2%。18岁以下70933人,18-35岁62973人,35-60岁103323人,60岁以上18064人。全年出生人2067人,出生率为7.2‰,死亡973人,死亡率为3.4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7.2‰。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4.09万人,其中城镇9.66万人,农村14.43万人,城镇化率40.1%。 全年共有城镇居民2862人获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138万元,农村居民6272人获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6272万元;改扩建乡镇养老院2所;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65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070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1050人;全年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人数2089人。 城乡居民收入为14725元,同比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0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12元,增长10.2%。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人均分别为18501元和8442元,分别增长15.8%和-4.6%。 全年失业保险参保13024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109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27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26931人,参保率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268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人数16705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44923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2224;城镇新增就业4572人,比上年增长18.6%;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24人,比上年增长17.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9%,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十一、环境保护、气象和安全生产 全县活立木蓄积面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5336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707公顷,完成荒地造林面积906.7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3936公顷。 气象。全年年平均气温18.8°C,最高气温36.8°C,最低气温-3.2°C。年降水总量1496mm,年日照总时数1641.2小时,无霜期328天。 安全生产。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涉及到的部门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