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8年,全县出生人口2000人,死亡1381人。年末公安户籍人口数182441人,其中:男97807人,女84634人。常住人口173761人,其中乡村人口100911人,出生率10.00‰、死亡率7.56‰、人口自然增长率2.4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190 元、9693 元,增长8.8%、9.6%。主要指标增速位居全市前列。 民生事业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全年民生支出16.5亿元,完成校建项目9 个、全民健身工程25个,建成1 个省级充分就业镇、3 个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 个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9 个毛绒玩具社区工厂。新增返乡就业2100 人,转移就业4.3 万人,城乡自主创业760 人。分配公租房200 套,水井湾保障房小区创建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通过验收。汉水颐园老年公寓建成入住,新建敬老院8所,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4786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15600人,居民16359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10122人,参加退休社会统筹4757人。 社会救济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8年全县抚恤、补助优抚 对象总人数1048人,定期抚恤962人,抚恤426.88万元,享受伤残抚恤86人,抚恤金额185.46万元。 注: 1、全县生产总值按地域计算; 2、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