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测算,2018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为4.8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为9.6%。 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山海协作园区“工业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完成淘汰燃煤锅炉32台,煤气发生炉5台;完成低小散企业整治120家,其中改造升级31家,搬迁入园17家,合作搬迁5家,关停淘汰67家;完成16家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整治和7家VOCs排放企业深化治理,完成2个工业VOCs治理示范项目建设。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93.1%,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出境水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继续保持100%。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从2017年的全省42名跃升到第12名。 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30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14.3%、24.1%。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7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十三、城市建设 城市建成区面积17.5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面积3.11平方千米。全年供水总量1315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43.48升,用水普及率100%。市区用气人口16.39万人,燃气普及率100%。市区污水处理厂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95.8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2平方米。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标准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 5.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新增就业人口、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造林面积方面数据来自市林业局;新农村建设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原农办);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数据来自市供电公司;网络零售额、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市商务局;车辆拥有量数据来自市交警大队;旅游数据、图书馆藏书、文化站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原文广新局和旅委);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江山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方面数据来自市科技局;广播、有线电视方面数据来自市广播电视总台;档案方面数据来自市档案局;卫生方面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原卫计局);体育竞赛活动方面数据来自市体育局;人口数方面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养老机构、床位数方面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环境数据来自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原环保局);社会公共安全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城市道路面积来市自资规局(原规划局);用水数据、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市水务公司;市区用气人口、燃气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数据来自市住建局;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成区绿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数据来自市住建局下属园林局;电信业务、保费收入、交通运输客运量、货运量、公路里程等数据来自衢州市统计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