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新纳入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笼子企业12家。完成专利申请总量475件,其中发明专利204件,PTC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184件,外观设计86件。专利授权总量14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5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79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44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0.92件/万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拥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3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4个,档案馆1个,农家书屋561个。全县有电视台1个,广播电台1座,调频发射塔和电视转播塔3座。 全县拥有二级医院8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8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人。 全县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172.3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文化设施面积64.67万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面积107.58万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2.77平方米。成功举办省十三运会青少年组羽毛球赛事,获省“十佳赛区”。高标准承办了省2018年第一届轮滑公开赛、山地自行车赛等一系列活动。 十、节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5.2%。 全县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9%,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活立木总蓄积量286.67万立方米,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4.0%。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5%,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70.2%,城镇污水处理率93%。深入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同步推进洣水、永乐江水体综合治理,湘江、洣水衡东段出境水质均保持在II类以上水平,达标率100%。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社会治安大巡防百日会战”,完成“一村一辅警”、“城市快警”建设,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1起,破案率50.7%。全年刑事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满意度为84.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13。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61.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96万人,农村人口36.5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6%。年末全县户籍人口75.8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56万人,农村人口62.2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7.9%。全年出生人口8257,出生率10.73‰;死亡率7.03‰;自然增长率3.7‰。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54元,增长8.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60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80元,增长8.0%。 全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28.7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7.1%。圆满完成13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新增城镇就业5566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7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54人;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6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98公里;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7户;完成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155个,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8296人等。全年实现13个贫困村退出、5691人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1.02%;完成扶贫通畅项目43.7公里,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1.6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74户,解决800户贫困户危房问题;在全市率先实现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在全省首创“一键式”精准助学模式。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2019年衡东县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8年与2017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电商、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商粮局;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来自县交警队;客运车、普货车、船、公路里程、客运量、货运量、旅游数据来自县交通旅游局;农业机械总动力来自县农机局;邮政数据来自县邮政局;移动电话来自县移动公司;金融、保险数据来自县人民银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专利数据来自县经科信局;文化数据来自县文广新局;电视广播数据来自县广电台;卫生、出生人口、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来自县卫计局;空气质量达标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来自县环保局;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来自农业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来自县园管所;活立木总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来自县林业局;户籍人口来自县公安局;就业数据来自县人社局;扶贫数据来自县扶贫办;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