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站)11个、博物馆2个、公共图书馆2个,图书馆馆藏图书27万册。全年各景点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3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28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7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村卫生室145个,个体诊所93个。卫生机构共有床位2076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248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909人,注册护士1157人。 全市体育健儿年内在省级各类比赛中共获得金牌4枚、银牌2枚,铜牌10枚。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全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1.84万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为47.6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272人,出生率为6.57‰,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61%;全年死亡人口2993人,死亡率为6.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3.61。(出生人口、出生率、死亡人口、死亡率取自计生部门资料)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4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城镇27068元,比上年增长9.52%;农村16512元,比上年增长9.25%。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城镇为38.97%;农村为34.64%。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100元,比上年增长9.0%。 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90人,登记失业率为1.98%;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31027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6598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0876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135423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59623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75800人;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36725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29413人。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36780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100元,比上年增长9.0%。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福利收养床位1773张,收养各类人员138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个。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528户6256人,累计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2013.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7867户10860人,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924.2万元。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798.9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12%;城区道路长度236.88公里,道路面积331.24万平方米,排水管道长度184.85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86.6%、100%。 全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1690.11万吨,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量2039.59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8262.78吨,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46.17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26%。全市拥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014公顷。 注: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2016年当阳市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