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有体育场馆92个,专职体育人员145人。全市参加省以上运动会人数达530人,获得37枚金牌、50枚银牌和56枚铜牌。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13.5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86%。户籍人口为392.26万人。年末出生人口3.76万人,较上年增加0.63万人;死亡人口5.09万人,较上年增加2.61万人;自然减少人口1.33万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82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16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53元,比上年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246元,比上年增长8.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113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6%。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19.25万人、376.76万人、52.26万人、59.97万人和46.3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44万人、231.31万人、1.20万人、1.43万人和1.30万人。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为99%、98%、98%。全市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3.12万人,其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3.21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9.91万人。 十二、资源和安全生产 年末常用耕地面积270.71千公顷。全市共有矿产资源88种,其中已开发利用矿种45种。 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258天。全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5.6千公顷。截至年底,自然保护区5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肇事、生产安全、火灾事故1363起;死亡447人。其中交通事故941起,造成388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51起,死亡59人;火灾事故371起,死亡0人。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2018年宜昌市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分组的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3.由于2017年公安部通过大数据比对,核实死亡未注销人员22921人,导致年末死亡人口大幅增加。 4.2017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系统,导致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大幅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