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争取省、州科技计划项目9项,到位资金157.9万元。组织申报专利56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54件,获得专利授权12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图书馆1个,年末藏书5.78万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个,城乡文化站10个。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9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788张(医院床位598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92人,其中:医生185人。传染病发病率164.09/10万人。 全年共组织群众体育运动52场次。全年共向省、州输送体育后备人才30余名,输送的运动员,在代表楚雄州参加2017年云南省青少年年度赛中获年度赛1个第一,4个第二,8个第三名的较好成绩。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4.26万人,出生率11.78‰,死亡率7.08‰,人口自然增长率4.70‰。 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86583户,比上年减少1330户,年末总人口242472人,比上年末增加529人,增长0.22%。其中:乡村人口193674人,城镇人口48798人;女性人口119665人,男女性别比为102.6(以女性为100计算)。全年出生人口3499人,死亡人口2909人。17岁以下48837人,18-34岁57816人,35-59岁98412人,60岁以上37407人。少数民族人口107391人,占总人口的44.3%,其中:彝族94520人,占总人口的38.9%;白族9565人,占总人口的3.9%;回族2123人,占总人口的0.9%。 年末单位从业人员10875人,比上年减少0.2%,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2832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在岗职工8718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951元,比上年增长9.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59元,比上年增加838元,增长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1.17元,比上年减少310.5元,减少4.4%。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23元,比上年增加2611元,增长9.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809.56元,比上年减少3174.74元,减少15.1%。 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居住面积82.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5.7比上年增加13.4平方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数368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26人;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91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全年共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4753人,全年共实现劳务收入总额30091.9万元。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6203人,全年收缴企业养老保险金总额6829万元。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6800人,全年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66.09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2108人,全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总额2306万元。全年共有212929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65%,筹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251.3万元。全县共有13.3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年征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166.09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6%。 年末共有城乡敬老院10所,床位253张,在院收养老人 95人。全年共有3282户、5010人得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140万元;全年共有3192户、9687人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103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189.86万元。全年共发放救灾救济物资0.33万件,救灾救济资金2.88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实有耕地面积21.44万亩,与上年持平;全县有中小型水库79座,总库容727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4.6%,全年水利工程供水量805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5.6%。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8.03%。全年全县降雨量744.2毫米,比上年偏少228毫米,年平均气温15.10C,比上年偏低0.9℃,年日照2385.9小时,比上年偏多354.4小时。 县城新增绿地12.3万平方米,绿化率达35.2%。城镇化率为36.23%,比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 全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05.35万元;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3人,比上年减少0.06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火灾事故1起,直接经济损失18.85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均为州统计局最终审定数。 2.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2016年公布的年报统计数。 3.生产总值、各类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物价指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国家统计局南华调查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