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总量3371.57亩,比上年增长1.86倍。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用地2333.26亩,增加2155.49亩;住宅用地644.04亩,减少112.72亩;商服用地102.08亩;仓储工矿用地292.19亩,增加250.11亩。
全年植树造林面积15066.67公顷,比上年增长149%。其中,退耕还林工程0.133万公顷,与上一年持平。年末活立木蓄积量108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89%。年末全县有自然保护区面积1216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5.46%。年末实有森林面积11.3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0.9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全年降水量1302.7毫米,比上年增长25.06%;日照时数1125.7小时,比上年下降8.67%;平均气温17℃,比上年降低0.3℃;平均相对湿度75%,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全年总用水量10104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266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50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6944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69.43立方米,人均用水量126.4立方米。 全年全社会用电53686.22万千瓦时,增长14.41%。分区域看,城区用电20636.98万千瓦时,增长8.4%;农村用电33049.24万千瓦时,增长17.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1002.27万千瓦时,增长8.6%;第二产业用电15822.21万千瓦时,增长12.74%,其中,工业用电14434.81万千瓦时,增长15%;第三产业用电12226.98万千瓦时,增长13.33%,其中,商业用电7119.40万千瓦时,增长13.1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4634.75千瓦时,增长16.33%,其中,城镇居民9508.92千瓦时,增长12.67%,乡村居民15125.83千瓦时,增长18.75%。 全年单位GDP能耗为0.574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9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309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1.73%。 全年废水总排放量为1504.9万吨,同比下降1.9%,其中工业源14.36万吨,城镇生活源1490.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091吨,同比下降15.3%,其中工业源23.4吨,城镇生活源5068吨;氨氮排放总量为480.6吨,同比下降21.1%,其中工业源3.8吨,城镇生活源476.8吨。全年二氧化硫(SO2)排放量887.4吨,增长18.8%,其中工业源588.5吨;烟(粉)尘排放量389.7吨,增长46.6%,其中工业源164.6吨。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89.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全县拥有污水处理厂2座,日污水处理能力1.6万立方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1.6%。 全年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共死亡1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8.25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6件,死亡6人,受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8.12万元;工矿商贸3起,死亡3人安全事故,经济损失230.01万;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50.12万元。 注: 1、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物价、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