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业逐步加强。年末实现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74万人,征收基金3800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1.59万人,征收基金80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0.38万人,征收基金56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03万人,征收基金422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6万人,征收基金6705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实施城乡低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及退,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980人,年发放低保金322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1335人,年发放低保金7434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救助对象覆盖面。全市共实施大病医疗救助51043人次,救助资金2499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进一步加强,全市现有五保供养对象2452人,集中供养759人,集中供养率31.0%。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节能减排取得实效。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天然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区空气质量114天为优,206天为良,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8.2%;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分贝,低于国家《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标准限值。万元GDP能耗0.56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3.5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541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1%。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2017年年末人口数为公安户籍年报数; 4、公报数与统计年鉴数不一致的以统计年鉴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