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35.89万人,常住人口35.26万人,户籍人口35.79万人,城镇化率达48.42%;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1.28‰,死亡率为6.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2‰。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45.4元,比上年增长9.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21.6元,增长9.4%。 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6000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32425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2999人;社会失业保险参保25398人;工伤保险参保34316人;生育保险参保2722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8841人,覆盖率达98.1%。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99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57人。 全年对城镇低保对象733户1551人,发放保障金483.7万元;对农村低保对象3940户8693人,发放保障金2222.4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