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事业 2016年末,全县总人口(户籍)为138257人,其中:农业人口为57280人,占总人口比重41.4%;非农业人口为80977人,占总人口比重58.6%。全年出生人口1174人,出生率为8.39‰,比上年提高0.04个千分点;死亡人口724人,死亡率为5.17‰,比上年提高0.6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2‰,比上年下降0.61个千分点。 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达12021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有10070人。收缴社会养老保险金7332万元,比上年下降18.8%;失业应参加保险人数为7303人。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4005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763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241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301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73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61372人。 2016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14575户和18503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269户和9785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306户和8718人。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月报(快报)数据,最终结果将以统计年报数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行业数据系有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