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万元,增长7.8%。年末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2亿元(不含外币),增长3.7%;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7.6万元,增长5.1%。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1万元,下降2.6%。其中,食品支出6008元占消费支出比重为28.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 (七)住房公积金 归集住房公积金4.2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3.6亿元,同比增加7595万元。现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899个、累计缴存职工43214人,归集住房公积金 35.4亿元,累计支取22.6亿元,账面余额12.8亿元,同比增加5316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亿元,收回贷款本金1.9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9亿元,累计回收贷款本金14.9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0亿元,同比增加2595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780万元,住房公积金实现保值增值。 注: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