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面落实社保惠民政策,积极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开展社会保险“幸福行动”,全县职工“五险”基金总收入11.54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偿率达68%。精准扶贫与兜底保障“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从2016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由370元/月提高为390元/月,全县共保障低保对象29922户、65906人,2016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022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39亿元。其中: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6212户58081人,支出低保资金1.99亿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710户7825人,支出低保资金0.4亿元。分散五保户由5000元/年提高为5500元/年,集中五保户由6100元/年提高为6500元/年,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2500.54万元,同时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1640.8万元,为4000余位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全年下拨各类救灾款1208万元;全年实施大病患者二次报销4544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975万元,并为27021名对象垫交了2016年基本医疗参(合)保资金405.32万元。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1609人,发放救助资金320.2万元。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得到加强,编制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657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3729张。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0个,开展“安康关爱行动”,全县有103892老年人参保,占老年总人口的70%,全年有1261名老年人获得保险理赔283万元。民生套餐建设进一步完善。发放孤儿生活费564万元。开展 “扶贫100”商业保险,募集善款1378万元,全年“扶贫100”商业保险理赔1195例,理赔金额389万元。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