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332个,其中医院27个、卫生院22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所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6个、诊所1个、村卫生室249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2个。全县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807张,其中医院212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32张。卫生机构从业人员3222人,其中,医院、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156人,执业医生765人,注册护士908人,卫生防疫人员 98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821184人,参合率99%。 全年, 销售体育彩票1566.77万元,比上年增长12.5%。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及其他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280元,比上年增长 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1149元,比上年增长9.1%。 2017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85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305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315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29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294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7190人。全年有2770户、4072名城镇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2226.7万元;有17175户、32812名农村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9650万元。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为418元、247元。 年末全县各类福利收养类单位24家,床位数4838张,在院人数825人。其中城市养老服务单位2个,床位210张,在院人数79人;农村养老服务单位22个,床位4628张,在院人数4216人;社会福利院床位210张,年末在院人数79人;农村分散五保供养6778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697万元,比上年增长12%;募集公益金6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 注:[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口径为500万元以上项目和房地产投资。 [6]从2014年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定远调查队反馈数据。 [7]从2014年起,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换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采用国家统计局定远调查队反馈数据。 [8]公报中部门数据由各相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