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共主办、承办、协办各种赛事及运动会17场次。全县建成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100余个,健身广场、公园4个,晨晚体育练点40个。全县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余人,体育人口达13.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8.0%。年内向玉溪体育运动学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6名。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十、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 2017年末,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4.52平方公里,其中县城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6.45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253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9.2%;绿地面积达223公顷,绿地率达34.6%;公园绿地面积达7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平方米。戛洒镇被住建部列为全国特色小镇,新平县城被住建部评为国家园林县城。 2017年,平掌乡中心小学、水塘镇中心小学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古城街道办事处他拉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社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获省人民政府命名。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8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项目建成投运,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 吨/日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等5个管理减排项目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清水河水库、他拉河水库水质均达到Ⅱ类,与2016年相比,消除了Ⅲ类水体;戛洒江3个监测断面累计监测36次,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平甸河3个监测断面累计监测12次,水质达标率为50%;县域地表水共监测48个断面次,断面达标率为87.5%,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彻底消除,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累计监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355天,其中轻度污染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8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28.9微克/立方米,优于70微克/立方米以下的控制要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18.0微克/立方米,优于35微克/立方米以下的控制要求。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37人次,检查企业11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实施行政处罚7家企业10个案件,共处罚金59万元。全年共征收33家企业排污费349.9万元;处理信访、来访投诉案件29件,处理率100%。全年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29.2万人,比上年增长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11‰,比上年提高0.01个千分点。年末全县城镇人口为11.4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39.2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2017年末,全县共设村(居)民委员会123个,村(居)民小组1459个。有户籍人口总户数87966户,其中:城镇户数28007户,比上年下降1.5%;乡村户数59959户,比上年下降0.4%。有户籍人口278329人,其中:城镇人口62693人,比上年增长0.5%;乡村人口215636人,比上年增长0.6%。有彝族傣族人口182783人,比上年增长0.8%,占全县总人口的65.7%。年内出生人口4596人,出生率16.60‰;死亡人口2408人,死亡率8.70‰;人口自然增长率7.90‰,比上年提高1.29个千分点。 2017年,全县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94012万元,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国有经济单位109861万元,比上年增长21.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1117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国有经济单位108545元, 比上年增长23.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59元,比上年增长9.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17元,比上年增长8.5%。 2017年,全县共有20466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职工28618人,城乡居民176048人;有16542人参加失业保险;有27183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22428人 ,城乡居民249408人;有16615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县共有1187户1800名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72.4万元;有2970户5675名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41.0万元。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0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8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5人,城镇失业登记率为3.29%。 注:1、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公报所列数据为年快报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17年新平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