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各行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3]常住人口指在荔浦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荔浦、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 户籍人口由县公安局提供;常住人口及交通、邮电业务数据由市统计局反馈;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反馈;财政数据由县财政局提供;外资利用数据由县投资促进局提供;电话、移动、宽带数据由移动、电信、联通提供;旅游数据由县旅游局提供;金融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荔浦支行提供;教育数据由县教育局提供;科技数据由县科技局提供;卫生数据由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提供;就业、社会保障数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用电情况数据由县供电局提供;森林覆盖率数据由县林业局提供;园林绿化面积由园林绿化管理所提供;火灾事故数据、交通事故数据由县公安局提供;城市供水数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