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33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14元,增长8.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82元,同比增长 8.2%。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4977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432元。乡村从业人员数75092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5214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5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69万人、0.72万人、1.7万人和1.09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30013人。城镇低保人数4298人,农村低保人数17846人,农村五保人数1240人,全县已建成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9所,床位1600张。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3.6%。全县贫困人口2.84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县人行;公路里程及车辆数据来自县交通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体局;卫生事业数据来自县卫计局;邮政数据来自县邮政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电信略阳分公司、中国移动略阳分公司、中国联通略阳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略阳县支公司;市政建设数据来自县住建局;环境数据来自县环保局、气象局、林业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就业、社保数据来自县人社局;社会低保、民生类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水利局;贫困人口数来自县扶贫办;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