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项目申报方面:全年共申报项目8项,落地项目6个项,落地资金295万元。其中省级科技计划项目6个(平台建设项目1个,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40万元;科技型企业遴选项目2个,35万元,科技创新券1个,20万元;科技扶贫项目1个,100万元); 宣传和培训方面:赠送书刊34500册以上,悬挂标语75条,医护专家对百姓进行义诊达135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100多人次;开展科技培训25余期,培训参加人员1460余人,发放相关资料4500余份。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以阵地服务为基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图书馆完成订阅期刊225期、报纸78份,半年共接待读者1.6万人次,借阅书刊3.1万册次。完成自然科学、经济、文化、历史等1万余册图书的倒架工作。开展“送书进校园”活动以及“书香伴我成长”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比赛活动。向高增乡美德小学挑赠送选童话类、励志类、散文等690余册。广播电视方面:外宣上,在央视媒体发稿7条,省级媒体发稿14条、州级媒体播出500余条,其中(黔东南新闻联播191条、百姓零距离和大健康栏目共播共出174条、黔东南广播电台135条);内宣上共播出新闻2400条,先后开辟了《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环保督察进行时》、《关注多彩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关注产业强村》、《产业致富人物榜》、《文明在行动·满意在从江》、《聚焦第一书记》、《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备战省州旅发大会》、《砥砺奋进这五年·喜迎党的十九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栏,为我县各项工作的加快推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文化交流方面:参加黔东南州第七届旅发大会开幕式文艺晚会,承办了州第七届旅发大会暨第十四届侗族大歌节之第四届侗族大歌百村大赛。编创完成大型舞蹈舞蹈《嫁郎》、《瑶山韵》、《苗族芦笙舞》,快板《说烟草唱烟草》,侗歌《鼓楼情韵》、《侗族大歌》,创作了《醉美是这里》、《山泉花》、《加榜梯田云上来》、《苗乡恋歌》、《神秘从江》等原创歌曲。完成“脱贫攻坚聚群力,政策宣传到万家”“送戏下乡”文艺汇演活动45场。赴台湾、上海、河南、淮阳等地参加“守望精神家园——第四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和第七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宣传活动。荣获黔东南国际民歌合唱节比赛“最佳民族风格合唱团”。文化保护工作:实施增冲鼓楼抢救性保护设施建设、往洞镇增冲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瑶族药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建等工程;完成高阡鼓楼、金勾风雨桥修缮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排查工作;摸底调查全县103处文物保护单位有90%以上,根据调查情况将对受损严重的文物进行修复,完成岜沙陈列馆改扩建。征集宰门村、腊水村、干团村、高华村、小黄村、高增村等地50岁以上非遗传承人手稿征集80余册,举办一期全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举办一期民族服饰制作培训班;支持传习所开展传承活动10余场次,支持指导乡镇、村等开展民俗活动20余次;登记非遗作品著作权15件,其中舞蹈作品1件,图形作品3件,文字作品9件,戏剧作品1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年末全县卫生机构30个,其中县人民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卫生院19个、卫生监督局1个、合医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和民营医院5个。全县卫生机构床位数1403张,卫生技术人员98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01人(包含民营医院人数)。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完成庆云、东朗2个乡镇灯光球场和5个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发放体育健身器材100套。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实施了加榜乡平引村、平妹村,斗里镇中里村、潘里村、湾里村等5个村农体工程,实施了东朗镇、庆云镇两个农体工程,建设县民政福利小区等五个健身路径工程;采购100套篮球架分送到19个乡镇,完成生态体育公园建设选址工作规划设计正在进行中。2017年成功举办 “榜乡全乡篮球运动会”“刚边乡跳水节”“西部香猪杯篮球运动会”“周末怀篮球赛”和 “周末杯足球赛”,并组织了“我运动我健康”等登高徒步活动,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掀起了体育健身的热潮。选送了一批青少年体育队到凯里市参加黔东南州青少年锦标赛,并荣获金牌2枚、铜牌2枚。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68.14%,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和发展综合指数达75.47,大气环境质量及管理指数1.78(该指标为逆指标),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为1.79,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7.63%,土壤环境质量及管理指数为1.86。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县生产安全事故9起,与上年持平,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0人,较上年增加2人。 十二、人民生活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29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工资性收入16330.15元;经营净收入6170.32元;财产净收入3108.59元;转移净收入1920.01元。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14460.44元,分支出类别看,食品支出4483.25元,衣着支出1087.52元,居住支出3275.44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820.38元,医疗保健支出562.71元,交通和通信支出2350.91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461.9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8.25元。 表15 2017年城镇居民可收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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