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口数及其构成(户籍人口)
2017年,10个“充分就业社区”持续达标率100%,“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1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89元,比上年增长10.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07元,比上年增长0.65%。从支出类别看,与上年比,食品烟酒下降10%,衣着增长27.26%,居住下降1.5%,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18.79%,医疗保健下降8.6%,交通和通讯增长14.4%,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下降2.6%,其他用品和服务增长2.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5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1%。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85元,比上年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864元,比上年增长13.8%。从支出类别看,与上年比,食品烟酒增长4.1%,衣着增长2.6%,居住下降0.3%,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17.3%,医疗保健增长34.8%,交通和通信增长43.71%,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增长23%,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2.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2%。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平方米。 城乡居民收入比2.3:1,人居住房建筑面积53.37平方米,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为10.4%。 2017年末全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33016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9911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数28600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60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7799人,失业保险人数780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474人,全年发放各种社会保险金35824.03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6%。全县社会保险覆盖率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