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人口23.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农村人口12.87万人。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0个,“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81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56元,比上年增长9.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62元,比上年增长11.9%。从支出类别看,与上年比,食品烟酒增长10.4%,衣着增长12.5%,居住增长11.5%,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12%,医疗保健增长15%,交通和通讯增长11.9%,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增长16.5%,其他用品和服务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6.5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4%。 城乡居民收入比2.3:1,人居住房建筑面积43.56平方米,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为10.4%。 2016年末全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30211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072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数28102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80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6642人,失业保险人数73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699人,全年发放各种社会保险金4455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4%。全县社会保险覆盖率85%。 全年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46.2万元。其中:城市居民1536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863万元,农村居民8017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920万元,五保户658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63.2万元。全县有敬老院9个,床位888张。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16人。其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8起,死亡13人;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铁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1人;其它行业发生高坠事故1起,死亡1人;其余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资源、生态环境 全县行政区划面积1036.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900公顷。水资源总量4.83亿立方米。年末全县中型水库1座,蓄水总量1050万立方米,小二型以上水库31座,蓄水总量1472.7万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8247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39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3723万立方米,农业用水3128万立方米。人均用水量(县城)69立方米。全年完成人工造林1.14万亩、封山育林2.04万亩,石漠化治理16.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53.8%。,县城建成区绿化率48.13%。 全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276.78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3%,城镇污水处理率99.2%,县城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5.9%、87.5%,县城和乡镇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41天,优良率为93.2%。 2016年年平均气温为15.2℃,年日照数1078.9小时,年降雨量1154.1毫米。 注:1.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2.除地方生产总值、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外,其他均由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