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质总体优良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为100%。开展监测的1个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均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年末全县有环境监测站1个,环保监测人员3人。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 (一)人口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9.2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44.03%。公安年末户籍人口343259人。按地区分,城镇人口109579 人,乡村人口233680人。按性别分,男性183717 人、女性159542人;按年龄分,18岁以下81063人、18 -34岁95438人、35-59岁110495人、60岁及以上56263人;按民族分,汉族335751人、黎族3153人、苗族2822人、壮族1073人、回族10 人、其他民族450 人。 (二)计划生育 2016年度(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全年出生4625人,人口出生率为15.84‰,比省下达指标低1.26个千分点;政策外多孩出生196人,政策外多孩率为4.47%,比省下达指标低2.03个百分点;出生男孩2376人,女孩224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96,比省下达指标低2.84个比值。三项主要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我县的指标范围内。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截止目前最新数据,最终核实数以各部门或《海南统计局年鉴—2017》公布的数据为准,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三次产业划分进行了修订,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划到第三产业。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重点项目数据来自县发改委,价格数据来自海南省调查总队,就业数据来自县就业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计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县社保局,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县住建局,扶贫数据来自县扶贫办,安全生产事故数据来自县安监局,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县交警大队,火灾事故数据来自县消防大队,旅游业数据来自县旅游委,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县交管站,邮电通信数据来自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金融业数据来自人行定安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县商务局,科技数据来自县工科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县文体局,城镇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县水务局,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县林业局,文明生态村数据来自县文明办,城镇垃圾处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空气质量、水质数据来自县环城委,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计划生育数据来自县卫计委,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定安县统计局 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