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75万户,增加0.5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2.40万户,同比增长17.8%。
全年共接待游客82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实现50.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46.8%。 七、金融保险业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16.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29.2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3%。年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4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66%,同比下降0.85个百分点。 表52017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2017年末,全县保险机构14家,全年共完成保费收入3.50亿元,实现理赔支出1.50亿元。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51元,增长11.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7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2元,增长10.1%。城乡收入比由上年的2.58:1调整优化为2.56:1。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1.3%,城镇为36.3%(恩格尔系数)。年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51.63平方米、55.20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36人,其中单位参保2.19万人、个人参保1.9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3.11万人。居民医保参保46.43万人、职工医保参保4.2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3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43万人。全县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755人,同比下降3.8%,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504.9万元,增长7.3%;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49万人,较上年下降3.3%,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513.2万元,增长33.1%。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个,床位100张,在院人数72人。全县临时救助1182户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3.56万人,民政部门直接医疗救助11.92万人,其中住院救助2.72万人。 九、市政、环保与安全生产 县城建成区面积7.39平方公里。车行道91.24万平方米,人行道28.91万平方米。室内停车场49个,停车位1.26万个,室外停车场30个,停车位0.30万个,路内停车点10个,停车位423个;年末功能性照明路灯数量5373盏,道路照明总长度88.5公里;年末全县环卫直管固定公厕41座,垃圾处理站10座(城区1座,乡镇9座),垃圾运输车33辆,扫地车8辆,洁洗车11辆,环卫工人664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18万平方米。 工业废水排放量40.75万吨;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1595.30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85.89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709.41吨;工业烟尘排放量445.30吨;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1446.30万吨;县城垃圾处理量11.32万吨。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50.01万吨标煤(不含电力公司),同口径同比下降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