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含门诊部、诊所、卫生室) 44处。其中,医院、卫生院41处,急救中心1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妇幼保健机构1处。年末拥有医疗床位5719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156人,其中,医师1708人,护士2513人。 2017年全市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积极完善体育设施,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一期工程顺利完工,新体育场投入使用,修建学校塑胶操场8个,更换维修健身设施150套,新建笼式足球运动场4处,基本形成8分钟健身圈;先后承办全国动力伞精英赛、“中洲杯”胶州环少海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在全国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取得2金3银的好成绩,创我市全运会比赛成绩之最。 十一、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 全市行政区划面积1324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61%。城市全年实际用水量2088万吨,其中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为904万吨和1184万吨。 全年供应天然气总量12626.4万立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9.98%。全年累计供热面积(在网)达到1952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热面积202万平方米。 全社会用电量344989万千瓦时,增长13.6%。其中,工业用电233483万千瓦时,增长11.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9450万千瓦时,增长9.9%。 年末市区公共汽车线路51条,共有营运的公交汽车852辆,公交线路已覆盖804个村庄,公交车覆盖率达99.1%。年末全市共有出租车436辆。年末道路总长度2131.4公里, 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704公里。 全市年平均气温14.1℃,平均年降水量为612.1毫米,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305.7小时,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2天,优良率71.8%。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41、0.017、0.039毫克/立方米。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8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3.5分贝。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2396公顷,增长4.67%;新增公园绿地面积4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11平方米。全市现有公园18个,面积542公顷。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24元,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29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8元,增长7.7%。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1218人,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71838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7656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822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4.4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全市共有各类收养性福利单位22个,床位达4100张,收养人数916人。 注:1.公报中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为计划总投资额500万元。 4.金融存贷款余额增幅为比年初增长,金融各项指标均为本外币数据。 5.常住人口包括:①住本户、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含户口在本户,外出不满半年的人);②住本户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③住本户不满半年,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④住本户,户口待定的人。 6.由于2016年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采用新的统计制度及数据处理方式,新老制度的数据在口径范围上有较大差别,目前暂不公布城乡居民收入分项数据。 7.根据2016年农业部、国家统计局最新版《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农用运输车动力25万千瓦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