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顺利推进“五险”统征工作,基金运行平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92026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203573人,工伤保险10570人,失业保险7718人,生育保险4463人。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城镇登记失业率3.77%。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深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00张,建成村级日间照料中心2个,为40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关爱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建成残疾人康复中心;积极推进殡仪馆和公墓建设。 十三、扶贫工作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以“回头看”“回头帮”为契机,紧盯群众急难问题,全面精准识别、精准复核,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投入资金7000万元,年度减贫6户20人;巩固提升47个新村点基础设施,配齐3579户贫困户“六件套”;以光伏扶贫、土地流转、产业扶持等为支撑,引导、鼓励、支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夜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参训16.5万人次;创建县级“四好村”32个、州级“四好村”30个、省级“四好村”14个;开展盐源县、木里县、美姑县15个贫困村对口帮扶工作。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德昌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证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