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93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工资性收入27163元,增长8.2%;经营净收入2634元,增长4.3%;财产净收入379元,增长13.5%;转移净收入17元,增长6.3%。人均消费性支出20374元,增长7.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9.9%。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工资性收入4681元,增长6.9%;经营净收入4901元,增长14.7%;财产净收入258元,增长12.2%;转移净收入1727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262元,增长15.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83.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1310人、参保率98.86%,医疗保险基金征收7471.3万元、支付56134人次4253.6万元,养老保险参保30643人、参保率86%,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378.7万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8923人、计发养老金8780.9万元。城镇低保救助19289人次、兑付救助金501.72万元,农村低保救助85143人次、兑付救助金127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729人次、兑付救助金317.49万元,兑现802名困难残疾人、孤儿补助基金80.8万元,兑现210名“五保”人员供养金82.62万元,建成日间照料中心6个,1815名残疾人享受“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