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6.73万人,其中农村居民 参保人数28.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8.37万人,当年统筹养老保险金4.45亿元(含财政部分),拨付养老保险金9.08亿元;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3.4万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人数63.22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0.18万人,当年统筹医疗保险金4.54亿元,拨付医疗保险费用3.69亿元;当年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23万人,拨付工伤、生育保险费用883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万人,拨付失业救济金161.85万元。 全县敬老院19所,集中供养老人841人,孤儿院1所,集中供养孤儿人数50人。当年享受定期抚恤人数685人,发放抚恤金1228万元;享受定期补助人数8528人,发放补助金5856万元;优待优抚人数9837人,发放优待优抚金495.9万元;五保户供养人数3800人,发放救济费2171.9万元。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4万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4637.7万元;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74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107.7万元。 十二、环境管理与安全生产 当年单位GDP能耗0.529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7.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09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72.37%。 全县环境治理重点监测单位11个,完成环境污染治理投资2.39亿元。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8%,污水处理率达到85.8%。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05天。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件,同比下降31.5%;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14人,同比下降26.3%;各类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76万元,同比下降22.7%。 注: 1、公报中指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通江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减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户籍人口、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交运局、邮政局、通信运营商、人民银行通江支行、旅游局、经信局、招商局、财政局、金融办、教科体局、文广新局、卫计局、住建局、环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国土局和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