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人口统计年报,全县年末总人口60.59万人(未含16岁以上未采集人头像年龄段人口数)。其中,城镇人口12.74万人,乡村人口47.8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7527人,人口出生率为12.4‰;死亡人口11852人,人口死亡率为19.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1‰;全年迁入60人,迁入率0.1‰,全年迁出305人,迁出率0.5‰,总迁移率0.6‰,人口净迁移率0.4‰。年末城镇化率39.4%。 2017年,全县输出农村劳动力19.2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8.15亿元,全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15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07人。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51元,同比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516元,同比增长5.8%,其中,食品支出6431元,同比增长31.4%。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4.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30元,比上年增收997元,同比增长9.9%。其中,工资性收入3119元,比上年增加132元,同比增长4.4%;家庭经营收入4525元,比上年增加168元,同比增长3.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22元,同比增长13.5%。其中,食品支出4237元,同比增长3.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4.5%。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5062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221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退休人员)71027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851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8146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27382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45个,床位数6125床。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西充统计年鉴—2018》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数据来源于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邮政局、电信部门、人民银行西充分行、旅游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和卫计局等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