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再就业。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2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0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7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4人。失业保险参保10524人。 社会保障。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3261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95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68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204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941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681人。 全县2017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60元/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镇居民3845人,比上年下降1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75元/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农村居民7396人,比上年增长7%。 年末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0个,床位数1150张,在院人数465人。年末有农村特困人员587人,其中集中供养24人;城市特困人员348人,其中集中供养259人。 注: 1.《公报》中使用数据为统计快报数据,正式数据以《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年鉴2018》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的数据。 3.行业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川调查队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