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11座,集镇污水处理率75%;垃圾处理站5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4.32万吨。 全年降水量1348.5毫米;全年平均气温14.8摄氏度。 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3988吨标准煤,下降3.77%;全社会用电量为3.49亿千瓦时,增长10.3%,其中:工业用电量1.18亿千瓦时,增长2.6%(环保局、气象局提供)。
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6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7人(安监局提供)。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9元,比上年增加2083元,增长9.58%。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7元,比上年增加838元,增长10.12%。
全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4%;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130人。 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2个,床位2590张。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9718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438人。 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3万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4%(人社局、民政局提供)。
2017年,全县实现4775户15123人脱贫,2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完成8019户24056人易地扶贫搬迁。截止2017年底,全县累计脱贫17827户62938人,未脱贫18135户48146人,贫困发生率15.4%;累计完成易地搬迁15275户45078人,未搬迁4767户13317人。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双”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了《竹溪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县级领导干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责任的意见》、《竹溪县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竹溪县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双”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竹溪县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等扶贫措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全年改扩建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82公里,打通隧道6公里,新建旅游公路65公里、通村达院路925公里、产业路150公里。完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314个,解决了贫困对象33227人的饮水困难。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431个,可安置贫困对象8019户24056人;完成了188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推进了竹房城镇带13个片区建设,实施了7个乡镇135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学校建设项目65个,完成42个;统筹整合资金932万元,资助困难学生34004人次,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保障标准分别达到9600元、6000元,保障对象达到4002人。建立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对3517名留守儿童、3812名留守妇女、7862名留守老人实行结对帮扶。
全年网上交易额达到3.3亿元,带动3500多户贫困户增收,承办全国电商扶贫现场会。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开展扶贫日“一日捐”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在外工作、创业的竹溪老乡,爱心人士参加募捐和扶贫项目招商活动,去年以来累计募捐3000多万元,签约42个众筹扶贫项目,其中今年募捐82.5万元,主要用于帮扶村抗灾、贫困群众慰问;开展“百企联百村”活动,127家企业与117个村建立共建关系,营造了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社会氛围。(扶贫办提供)。 注: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