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劳动保障 年末户籍户数30.01万户,户籍人口109.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23人。全年出生19416人,人口出生率17.72‰;死亡8788人,人口死亡率8.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7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100。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44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5元,比上年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56元,比上年增长9.0%。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909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5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0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城镇“五险”累计参保27.45万人,征缴保险费7606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31.04万人,适龄人员参保率达95%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4.67万人,参保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