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年末拥有公交营运线路2条,公交营运车辆23台,大小出租车132辆。全年全县用电量15.61亿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57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生活用电2.92亿千瓦时。城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4.5万立方米/日,城区全年供水总量1163万立方米,城区燃气普及率93%。年末县城园林绿地面积698.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22%。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9.52%,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2016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269240人,比上年增加9663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4.61‰,比上年下降0.62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67‰,比上年下降0.0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7.94‰,比上年下降0.57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2016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74元,比上年增加2063元,比上年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3938元,比上年增长16.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8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比上年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9704元,比上年增长9.7%。 社会保障: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718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5980人,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9877人,参加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数24954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7017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505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5207人,领取养老金年末人数137703人。全县社会福利设施233个,床位5208张,收养人数2932人。全县年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8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128人。 注: 1、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年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 5、资 料 来 源:本公报中户籍总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财政数据来自横县财政局;进出口数据来自横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数据来自横县投资促进局;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横县林业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横县支行;旅游数据来自横县旅游局;旅客、货物运输量数据来自横县交通运输局;物价、保险、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南宁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