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75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92元,比上年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58元,比上年增长10.7%。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8.1辆,洗衣机79.5 台、电冰箱95.2台、空调器104.9台、热水器81.5 台、移动电话214.3部、家用计算机18.6台。
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44万人、1.7万人、9.57万人、2.31万人、2.20万人,新增社保卡持卡人数1618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末参(续)人数20.35万人,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就业技能培训2973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60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全县农民实际参合45.64万人,参合率99.5%。全年农合基金支出2.27亿元,审核补偿33.04万人次。 年末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652户、11831人,在册保障五保老人2809人,救助城乡困难群众7298人次,救助孤儿143人,保障在册重度残疾人5152人。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100张,25个城镇社区和68个村均已建立了助老服务站,全县27825名老人参加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和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全县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体育、社会保障、民生等统计数据不含郑蒲港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