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3.9万人,比上年增加1.3万人;因政策调整,市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不能重复参保和濉溪县城镇居民移交农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5.4万人,比上年减少17.7万人;参加失业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5.7万人和23.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28人和4618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1.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万人。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75.2万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人数63.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比上年末减少5235人。 全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4879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4215人。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15万元。年末各类收养性单位2家,床位260张,收养各类人员104人。建立各种社会服务机构1675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65个,网点151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78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045万元。 推动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小区整治、公共设施完善相结合,实施棚改项目67个、开工棚户区改造41300套,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基本建成27407套。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货币化安置39019套,货币化安置率94.5%,实物安置2281套。货币化安置率、基本建成率和开工建设率分别位列全省第三、第四和第五位。 全年培训残疾人1225人次,739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再就业。投入88万元,帮扶救助22734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和423名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为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3571件;2000多人次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十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稳步推进《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修编工作。我市被列入国家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省级生态网络规划试点市。全年新建交通干线、城市道路23公里,创新大道、梧桐中路、龙山南路等一批城市主干道路相继建成通车;东部新城、高铁新区路网加快建设;符夹铁路扩能改造配套铁路立交桥基本建成;梅苑中路、桂苑中路等断头路顺利打通,迎宾路、梧桐路等交通路口渠化改造完成,道路拥堵有所缓解。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完善污水主干管网50公里。新增供水管网129公里,燃气管网186公里。建设公共自行车三期工程,首批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首条旅游公交专线开通运行。新型智慧城市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无线城市建设初见规模。我市以全国第三、全省第一的骄人成绩,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全年新增城建绿地251.41万平方米,改造提升绿地153.1万平方米,新增街头绿地(游园)18个,建成城市绿道39.5公里。年末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7.3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71平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99.19%,燃气普及率98.62%。 全市PM10平均浓度104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0天,优良率52.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标准,昼间年平均值51.1分贝,夜间平均值43.6分贝;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100%。全年二氧化碳减排3540吨、氮氧化物减排2970吨、化学需氧量减排1180吨、氨氮减排98吨,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分别为二氧化硫7.52%、氮氧化物7%、化学需氧量4.43%,氨氮3.13%。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0起,死亡38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1起,下降34.1%;死亡人数减少43人,下降53.1%;没有发生3人以上较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行业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15起,死亡16人;建筑行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9起,死亡16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0起,下降43.5%,死亡人数减少41人,下降71.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1人,下降59%。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